据北京市医疗保障局消息,自3月25日起,北京市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及相应检测项目临时性纳入基本医保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列为甲类项目,由医保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报销,协同推进价格、挂网、采购、支付等各项相关工作。
北京市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应通过北京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开展抗原检测试剂采购工作。抗原检测试剂(含采样器具)采取零差率销售,最高指导价格不超过当前各省的最低中选价格并进行动态调整,目前最高指导价格为7.87元/人份。抗原检测服务最高指导价格为3.5元/次,不得上浮,下浮幅度不限。检测总费用不得超过11.37元/次。单纯进行抗原检测的,医疗机构不得收取门诊医事服务费。
温馨提示:不管男性处于哪个年龄段,都要定期去医院做体检,一般一年体检一次即可。60岁以上的人群应增加体检频率,有不良行为习惯者、癌症家族使者应针对性做防癌筛查。Copyright © 2002-2030 北京觅寻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我们|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甲69号院7号楼2层202 京ICP备2024051267号-1 北京无忧助孕中心网站地图sitemap.xml tag列表